关于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度 “优良学风班”考评及2018-2019学年度“优良学风班”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8日 18:25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

学风建设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基本建设,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班级凝聚力的形成,充分调动广大同学成长成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做好2017-2018学年度“优良学风班”考评和2018-2019学年度“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和创建依据

《桂林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创建考评办法》(桂理工学〔2017〕40号)

二、考评和创建范围

考评范围:2017、2016、2015级以及建筑、城规2014级所有班级

创建范围:2018、2017、2016级以及建筑、城规2015级所有班级

三、工作进行

(一)考评工作进程

10月19日-28日 各班级对照“优良学风班”标准进行班级自评;

10月29日-10月31日 完成学院评审工作,包括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工作日;

11月1日 各学院将《桂林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考核评定汇总表》(附件1)、班级考核评定表(附件2)以及拟推荐参评校级“优良学风班”相关材料(装订成册)报学工处学生管理科,附件1电子文档发送至xsglk@glut.edu.cn;

11月2日 学校优良学风班创建考评工作小组对各学院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校级“优良学风班”建议名单;

11月5日-11月9日 在全校范围内对拟评校级“优良学风班”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当学年校级“优良学风班”正式名单。

(二)创建申报进程

10月19日-10月31日 各学院完成2018-2019学年度“优良学风班”创建申报工作,并在10月31日前将“优良学风班”创建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上报至学工处学生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xsglk@glut.edu.cn,创建申报材料由各学院学工办自行留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班主任和辅导员要根据文件要求加强对所负责班级“优良学风班”的创建考评工作,努力营造团结向上、勤奋好学、勇于进取的良好班级氛围,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二)班级要认真对待考评工作,如实向所在学院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证实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的,立即取消已取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奖励,同时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主要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整个考评工作要坚持标准,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学生提出的意见和疑问要及时给予答复和解释。

(四)各学院按照文件规定推荐到学校的优良学风班原则上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30%,并应按时一次性上报优良学风班评选材料,材料不全、失实或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五)优良学风班创建考评工作指标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评估体系,优良学风班考评结果同时与班主任、辅导员和学工干部年度评优挂钩。

五、申报“优良学风班”上交材料的内容

注:所有上交材料须分班级按照下列顺序内容装订成册。

(一)《桂林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考核评定表》(附件2),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上学年班级创建活动自评总结报告;

(三)上学年班级学习状况评价表(附件3),须提供该学年三门以上主要课程任课教师对班级学习状况的评价;

(四)上学年两个学期全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一览表和英语四六级成绩单,须加盖学院教务专用章;(成绩表和成绩单可从教务处整体下载,切勿每个学生一张成绩单,教务处下载下来后整个班的成绩是在一起的。)

(五)上学年班级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4)

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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