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关于做好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劳动节、端午节和汛期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1日 15:46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汛期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19〕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劳动节、端午节和汛期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防范各类意外、灾害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同学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各学院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广西近期的天气、气候、地形地势等自然环境特点,全面分析,认真研判,吸取往年教训,早谋划、早部署,突显并发挥好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牵头,联合辅导员、班主任共同组成的安全稳定一线队伍在安全教育、宣传、管理和监督等各环节作用和力量,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保障学校、学生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强化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结合清明祭扫,“三月三”、劳动节和端午节出行旅游活动,以及炎热、多雨的天气特点,在每次放假离校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围绕清明祭扫、划龙舟、舞龙舞狮等地方民俗传统活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围绕汛期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落石、雷电、山林火灾等各类自然灾害事故开展防灾避灾警示教育;围绕防溺水、防诈骗、交通安全(含骑乘电动车、自行车出行)、食品安全等旅游出行活动进行宣传教育,筑牢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一)学生放假离校前,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利用班会组织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教育;辅导员利用放假前的周日成长成才教育课进行安全专题教育。组织学生签订《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安全教育确认与安全防范承诺书》(附件1,正反面打印),主题班会、安全教育等开展情况要拍照记录并上传“烛光者”系统;

(二)各学院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认真履行请假手续。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学生离校情况登记表》(附件2),所有离校同学务必本人亲笔签名。各学院对学生离校登记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自行留存备案。

(三)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离校安全。教育学生在离校时务必要妥善存放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电脑、银行卡、身份证等,关好宿舍门窗,关闭照明灯、电源开关及水笼头,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出行安全。教育学生要切实注意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营运、超载以及“三无”车辆等;电车或自行车骑行要佩戴头盔,做好安全防护;路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止财物遭窃或丢失;提醒离校学生提前订好回程票,以免耽误返校时间。

3.水域安全。教育学生,尤其是在汛期期间严禁到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下水嬉戏、游泳、钓鱼、摸鱼、捞虾等。

4.用火用电安全。教育离校回家的学生要文明祭扫,不要在祭扫场地乱丢烟头香火等火种,安全燃放爆竹,焚香烧纸,祭扫完毕后,应确认余火已完全熄灭方可离开;教育留校学生不在宿舍内私搭乱接电源,不在宿舍内使用、存放违规电器,不超负荷长时间连续使用电扇、电脑等电器,不在饮水机缺水的状态下接通电源,安全用电。

5.防灾避灾。教育学生要了解掌握应急事件上报流程及灾害防范自救措施,发现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并尽快撤离现场。

6.防虫、蛇咬伤。清明、三月三、五一假期,学生外出游玩的机会比较多,教育学生在野外需要提防虫、蛇咬伤。

7.谨慎参与民间自发组织的高风险强对抗的民族民间传统活动,如划龙舟、抢花炮等活动。坚决不参与组织不规范,没有安全保障的活动。

三、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

桂林因地势构造原因,漓江等江河湖泊水情复杂,是溺亡事故多发地。各学院要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及早研究部署防溺水专项行动,着重加强“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群体”教育管理,坚决防范溺亡事件发生。

(一)持续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利用网络媒体、成长成才教育课、晚自习、班会等多渠道、多形式、多环节和多频次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时刻紧绷预防学生溺水这根弦,让“远离危险水域、谨防意外溺水”入脑入心,要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警示效果。

(二)严格制度管理,强化行为监督。教育学生在校期间,一律禁止擅自到江河、池塘、山塘、水库等非正规无保障的水域开展游泳、钓鱼、捞虾、戏水等活动。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三)助力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

动员广大师生、家长参与“防溺水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将学校周边的江河、池塘、山塘、水库、露天采坑等溺水隐患点拍照(含定位信息)通过“广西校园安全”微信公众号“舆情上报”功能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四、开展汛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进入汛期,暴雨、冰雹、雷暴、大风等突发性强对流天气进入高发期。当前,桂林持续多雨天气,各学院要密切关注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提示信息,关注汛情发生情况,做好应急预案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汛期期间,一是禁止学生到漓江等汛情发生地围观逗留,不要在水边(江、河、湖、塘、渠等)、洼地停留;二是雷雨天气要注意防雷避雷,不要在大树底下避雨,不要拿着金属物品在雷雨中停留,不要拨打、接听电话等;三是暴雨过后,不要靠近危险的房屋、墙体等,预防倒塌造成意外伤害;四是防“伤人井盖”,强降雨时,湍急的地下排水水流有可能会顶开井盖,外出时注意脚下,看到雨水打漩涡的地方要绕道而行;五是遇到城市内涝、道路积水情况,切勿贸然趟水前进。

五、加强应急值守,强化信息反馈

(一)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各学院结合实际,发挥好辅导员队伍、班主任队伍、党员队伍、班长寝室长队伍、信息员队伍作用,在原有班委体系的基础上增设班级安全委员,进一步完善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任务,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常态化开展信息报送工作。学院层面实行班长“每日零汇报制度”;学校层面在节假日和其他重要时间节点实行党委副书记“每日零汇报制度”。针对校外实习学生实行“一周一报”制度。

(二)规范信息台账。各学院针对安全教育、检查、排查等工作要认真做好台账记录,对所签订的安全承诺书要做好存档,确保安全工作做细做实。

(三)加强应急值守。放假期间,学工系统严格实行二级值班制度和安全工作零报告制度。各学院按照学工处排班进行值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认真履职,确保手机24小时联络通畅。交接班人员须“无缝”对接,不允许出现值班人员“空档”现象。在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发生后,值班人员须立即报告本学院领导以及学工团委值班领导,并根据领导的指示,迅速反应、准确核实、主动对接,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做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六、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

各相关人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认真落实,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假期各项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相关工作制度规定落实到位。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自觉履行值班人员的直接责任人职责,不得出现漏报瞒报不报、值班擅自离岗脱岗等严重不负责任、不讲纪律的情况。以敬业的态度,扎实的作风,为平安和谐校园贡献力量。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安全教育确认与安全防范承诺书》(2019年制)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学生离校情况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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