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9日 21:50 作者:心理中心 浏览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各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热情,更好地促进心理委员工作交流,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使心理委员在促进校园和谐、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特此开展2018-2019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心理委员”参评对象

担任我校2018-2019学年班级心理委员的在校本科生。

二、“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的基本要求

(一)任职期间积极乐观,有责任感,工作态度认真。

(二)积极参与各项心理培训,认真完成学校及学院布置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积极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四)及时发现存在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同学,对他们提供帮助,并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三、“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名额

按学校2018-2019年担任班级心理委员总人数的10%为比例评选出优秀心理委员。

四、“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进程安排

(一) 宣传动员阶段(9月20日— 9月23日)

各学院、辅导员利用成长成才课、班会等机会,向同学们介绍优秀心理委员评定标准以及优秀心理委员评定进程安排,并鼓励优秀心理委员积极申报。

(二)个人申报、学院推荐(9月23日— 9月27日)

各班级心理委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桂林理工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详见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心理委员评优考核表》(详见附件2)提交至学院。各学院以学院2018-2019年设定的班级心理委员总人数10%为比例推荐其中优秀者为候选人,并填写好《桂林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候选人汇总表》(详见附件3),9月27日16:00前将本学院候选人的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雁山校区心理中心B412室,《桂林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发到邮箱zx3650521@163.com。

(三)学校审核、公示阶段(10月9日— 10月11日)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汇总、审核各学院优秀心理委员推荐名单,报审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附件:1. 桂林理工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

2. 桂林理工大学心理委员评优考核表

3. 桂林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候选人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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