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学生宿舍违规电器清理和违规用电行为排查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3日 19:35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

近期,学校学工处、后勤集团、保卫处联合对学生宿舍用电安全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学生在宿舍内存在违规用电、存放或使用违规电器的行为,普遍存在不良用电习惯,给正常生活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宿舍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现决定开展违规电器清理和违规用电行为安全隐患排查专项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宿舍违规电器、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内容

1.违规电器清理:电冰箱、洗衣机、电炉、取暖器、电熨斗、电水壶、电水壶、热得快、电热棒、电火锅、电饭煲、电磁炉、微波炉、电热毯、豆浆机、卷(直)发棒、蓄电池式应急灯等。

2.违规用电行为排查: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乱装电灯、乱按插座和在配点设置或线路上乱挂物品,超负荷用电(过载用电),私自从公共用电处接线偷电,在宿舍给电动车充电等。

3.不良用电习惯:宿舍无人时,手机等各类充电器、电吹风、充电宝、电脑等设备长期连接通电,饮水机无水干烧等不良用电习惯。

二、宿舍违规电器、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形式

1.宿舍自查:存放或使用上述违规电器、存在违规用电行为和不良用电习惯的宿舍,请于9月25日前自行整改,消除宿舍用电安全隐患。有违规电器者,主动将违规电器交由学院或者后勤宿管科暂行保管,亦可邮寄回家。

2.学院检查和清理:9月26日-29日,各学院将组织统一检查,重点检查宿舍违规电器的处置情况和是否还存在违规用电行为,制止一切不良用电行为习惯。

3.学工处抽查:学工处9月30日将对本科生宿舍进行抽查。

三、宿舍违规电器、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处理

1.9月25日前对主动完成整改的宿舍,不予以追责。

2.9月25日以后,依然使用、存放违规电器以及仍有违规用电行为的宿舍,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处理参考学校相关规定:

第一,《桂林理工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桂理工学【2017】47号)第二十九条第(二)、(三)条之规定“(二)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或网线、乱装电灯、乱按插座和在配点设置或线路上乱挂物品,超负荷用电(过载用电)。(三)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存放违规电器(电冰箱、洗衣机、电炉、取暖器、电熨斗、电水壶、电水壶、热得快(电热棒)、电火锅、电饭煲、电磁炉、微波炉、电热毯、豆浆机、卷(直)发棒、蓄电池式应急灯等)。”

第二,《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桂理工学【2017】35号)第三十条第(二)条之规定“私拉电线、使用违规电器的,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因私拉电线、使用违规电器导致火灾险情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四、宿舍违规电器、违规行为专项检查监督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3696960

举报邮箱:xsglk@glut.edu.cn

欢迎广大同学对存在或使用违规电器、违规用电的宿舍和个人进行举报,学工处将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如实反映情况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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