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学校学工处、后勤集团、保卫处联合对学生宿舍用电安全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学生在宿舍内存在违规用电、存放或使用违规电器的行为,普遍存在不良用电习惯,给正常生活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宿舍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现决定开展违规电器清理和违规用电行为安全隐患排查专项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宿舍违规电器、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内容
1.违规电器清理:电冰箱、洗衣机、电炉、取暖器、电熨斗、电水壶、电水壶、热得快、电热棒、电火锅、电饭煲、电磁炉、微波炉、电热毯、豆浆机、卷(直)发棒、蓄电池式应急灯等。
2.违规用电行为排查: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乱装电灯、乱按插座和在配点设置或线路上乱挂物品,超负荷用电(过载用电),私自从公共用电处接线偷电,在宿舍给电动车充电等。
3.不良用电习惯:宿舍无人时,手机等各类充电器、电吹风、充电宝、电脑等设备长期连接通电,饮水机无水干烧等不良用电习惯。
二、宿舍违规电器、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形式
1.宿舍自查:存放或使用上述违规电器、存在违规用电行为和不良用电习惯的宿舍,请于9月25日前自行整改,消除宿舍用电安全隐患。有违规电器者,主动将违规电器交由学院或者后勤宿管科暂行保管,亦可邮寄回家。
2.学院检查和清理:9月26日-29日,各学院将组织统一检查,重点检查宿舍违规电器的处置情况和是否还存在违规用电行为,制止一切不良用电行为习惯。
3.学工处抽查:学工处9月30日将对本科生宿舍进行抽查。
三、宿舍违规电器、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处理
1.9月25日前对主动完成整改的宿舍,不予以追责。
2.9月25日以后,依然使用、存放违规电器以及仍有违规用电行为的宿舍,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处理参考学校相关规定:
第一,《桂林理工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桂理工学【2017】47号)第二十九条第(二)、(三)条之规定“(二)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或网线、乱装电灯、乱按插座和在配点设置或线路上乱挂物品,超负荷用电(过载用电)。(三)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存放违规电器(电冰箱、洗衣机、电炉、取暖器、电熨斗、电水壶、电水壶、热得快(电热棒)、电火锅、电饭煲、电磁炉、微波炉、电热毯、豆浆机、卷(直)发棒、蓄电池式应急灯等)。”
第二,《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桂理工学【2017】35号)第三十条第(二)条之规定“私拉电线、使用违规电器的,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因私拉电线、使用违规电器导致火灾险情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四、宿舍违规电器、违规行为专项检查监督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3696960
举报邮箱:xsglk@glut.edu.cn
欢迎广大同学对存在或使用违规电器、违规用电的宿舍和个人进行举报,学工处将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如实反映情况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