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寒假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 ——“感恩母校行·共筑成长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1日 16:07 作者: 浏览量:[]



一、活动目的

为加大学校招生宣传的力度,增进我校与各地高中的进一步联系,同时加大高校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招生就业处联合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于寒假期间开展“感恩母校行,共筑成长梦”——招生宣传及资助政策宣传社会实践活动。旨在通过在校师生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向高中母校介绍并展示在大学期间的生活和学习,与学弟学妹们共同分享成长路上的点滴,帮助他们更直观、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我校概况、专业设置、办学特色、校园文化、资助政策等方面的内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活动团队

1.鼓励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组队(毕业于同一所高中,原则上3-4人),选定一名组长(建议每支队伍至少有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鼓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获得者积极组队。

三、活动地点

全国各地高中

四、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报名组队及上交团队材料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下午18:00前

2.报名方式:各实践团队需认真填写《2020年寒假回访母校项目申报书》(附件1),学院填写《2020年寒假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报名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学院汇总盖章后于12月26日下午18:00前报送招生就业处(雁山校区行知楼B414或屏风南校区办公楼203),电子版发送至桂工招生办邮箱zsb@glut.edu.cn

3.团队公示:招生就业处于12月28日左右公布参加2020年寒假招生宣传实践活动的招生宣传小组名单。

4.购买保险:招生就业处为所有参加招生宣传的成员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第二阶段:动员培训

1.培训时间地点:2019年12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主要内容:学校简介、招生相关政策、国家资助相关政策、宣讲形式、宣讲注意事项等。

3.参与人员:实践团队成员。

4.培训结束后领取招生宣传实践材料(包括介绍信、桂工招生海报、折页、横幅、招生宣传视频、学校介绍ppt、明信片等)。

第三阶段:招生宣传实践

1.活动时间:寒假期间(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由回母校宣传团队决定)

2.活动内容:

(1)以团队形式走访高中母校,拜望恩师,向母校汇报大学生活的感悟和成长情况。通过讲座、经验交流、结对帮扶、互动展示等活动,让学弟学妹提前了解大学,帮助学弟学妹解决学业困惑。

(2)向高中母校师生介绍桂林理工大学独特的文化积淀、历史传承、专业优势、办学特色、校园环境、杰出校友、办学精神以及发展成果等。分享个人的校园生活、成长经历、学习情况等,发放学校的招生宣传资料,鼓励母校学弟学妹报考我校。

(3)将资助政策宣讲与招生宣传活动有机结合,回到母校“现身说法”,深入宣传高校国家资助政策,创新宣传形式,有重点地开展寒假资助政策宣传行活动,帮助学弟学妹们扫除经济上的顾虑,安心学习。同时通过开展各类公益服务活动,让更多受助学生及其所在家庭感受到来自党和国家、学校、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4)鼓励各团队以创新和特色活动的方式进行宣传。

第四阶段:上交招生宣传实践活动总结材料

1.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

2.材料内容:活动期间的成果(包括活动简要策划、活动总结、活动视频、活动照片等)

(1)活动简要策划和活动总结不低于1000字

(2)活动视频时长不低于10分钟

(3)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且内容不能雷同(1张现场宣传、1张全体成员校门口合影、2张资助政策宣传等)。

(4)其他创新性材料(微信推文、队员随笔、当地新闻报道等)

不上交完整活动成果的团队将不能获得资助和参加评奖。

第五阶段:活动成果展示和总结表彰

1.活动成果展示

(1)展示时间: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三周内

(2)展示方式:各招生宣传小组以ppt或视频的形式,分享在招生宣传实践过程中的收获体会、遇到的问题以及对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2.总结表彰

(1)招生就业处在春季学期开学三周内对所有团队上交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团队将获得每队300元的固定资助和每人200元的交通补助。(团队中每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团队额外资助经费100元)。

(2)招生就业处组织专家对各团队实践活动成果和汇报展示的情况进行评比,评比产生若干奖项并给予经费资助。其中,一等奖3支,团队资助经费600元;二等奖6支,团队资助经费500元;三等奖9支,团队资助经费300元;宣传创新奖2支,团队资助经费200元。

(3)活动记入“第二课堂成绩单”。

(4)学工部(处)将向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资助政策宣传效果好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获得者颁发“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证书。

五、活动要求

经审核批准后的团队,按计划进行社会实践并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每支团队均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不参加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每支团队原则上只回访一所高中,团队的成员信息以立项申请时为准,不得随意更变。

3.团队成员要注重自身形象,态度端正,熟练掌握学校基本情况和招生政策、资助政策。

4.活动期间,每支团队需收集活动的内容和照片,并记录与高中母校的交流和反馈信息,同时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678179 5896575

联系人:杨老师陈老师



桂林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桂林理工大学学工部(处)

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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