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11年暑假前后及下学期开学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4日 14:04 作者: 浏览量:[]



 

桂理工学工【201115

各学院:

2011年暑期将至,为确保本学期学生工作圆满结束和新学期工作顺利衔接,切实做好放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2011年暑假学生从201179日(周六)开始,826日(周五)结束。827-282007-2010级老生及2011年专升本学生报到注册,829日正式上课。

二、下学期搬迁准备

1、本科生搬迁

下学期,地球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等5个学院2009级本科生,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2009级五个专业(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工程管理)本科生需从雁山校区搬往屏风校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08级一个专业(勘查技术与工程(水工方向))本科生需从屏风校区搬往雁山校区。涉及须搬迁的学生务必在824日返校,825日各学院做搬迁动员和准备工作,826-27日由学校统一组织搬迁工作。

2、研究生搬迁

下学期,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理学院、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6个学院2009-2010级研究生需从屏风校区搬往雁山校区。具体搬迁时间下学期开学后另行通知

三、加强考前教育,严肃考风考纪

1、高度重视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要以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为重点,加强校规校纪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诚信意识。考前要以年级、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继续学习学校有关考试纪律的规定和处理规定,务必做到人人皆知;要结合目前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和作弊现象,对学生进行考试违纪案例教育,使学生明确考试违纪的严重后果,杜绝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自觉维护考场秩序,遵守考场纪律。

2、认真配合教务处做好期末考试巡视工作。期末考试期间,辅导员、班导师若没有安排监考任务,应主动前往自己所带班级进行考场巡视,认真排除代考、替考现象,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3、切实关心学生,增强应考信心。辅导员、班导师要深入学生中间,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及存在心理问题学生的教育引导,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免除后顾之忧,使学生能集中精力复习迎考。

四、强化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1、学生放假离校前,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纪律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在往返途中及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纪律意识,防患于未然,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祥和、充实的假期。

2、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离校安全。教育学生在离校时务必要妥善存放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电脑、银行卡、身份证等,关好宿舍门窗,关闭照明灯、电源开关及水笼头,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路途安全。教育学生要切实注意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营运、超载车辆等;路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防止骗子利用大学生的单纯善良进行诈骗;在回家之前要事先告知家人自己返家的时间及乘坐的车次,路途中不要轻易和陌生人说话,更不要把自己身份证号、手机、家庭电话等个人信息轻易告诉给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3游泳安全。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的“六不准”规定(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保证不私自到正规游泳场馆之外的水域下水嬉戏和游泳。

4)假期安全。教育学生在家时学习生活作息要有规律,注意劳逸结合,加强锻炼,不暴饮暴食,不酗酒滋事;外出旅游和访友的同学,要结伴同行,注意交通安全和餐饮卫生,不到危险区域游玩;参加社会实践、实习、打工等活动时,要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在工作、生活中注意自身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远离毒品;要合理利用网络,不沉迷于游戏,不传播和下载带有反动、影响社会安定团结或不健康的信息,慎重对待与网友会面交流联系,警惕自身人身及财物安全;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积极维护学校和大学生的形象,严禁从事或参与有损学校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5)留校安全。教育留校学生要服从学校统一住宿的安排,严格遵守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严禁使用电热杯、热得快等违章电器,更不得在宿舍内私接电源、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更不得存放煤气、酒精等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宿舍内也不得留宿异性及外来人员;要处理好同宿舍同学之间的关系,处理纠纷主动谦让,避免矛盾激化;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财产和交通、饮食等安全,防止被偷、被抢、被盗、被骗。

6)外出打工安全(参看附件1)。

7)按时返校。重申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教育学生要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注册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者按退学处理。提醒同学要合理安排返校时间,提前预定车票,以免延误返校时间。

3、各班级在学生离校前,班导师或辅导员要组织学生干部对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学院学工办要督促各班级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五、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于暑假期间学校将对所有宿舍(公寓)楼进行大规模检查、维修与维护,同时为保障学生假期安全,暑假期间要求学生应尽量回家与家人团聚,学校原则上不予安排住宿。确因特殊原因留校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按照《关于2011年暑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各学院要对暑期留校学生名单进行认真核实确认,确保留校学生名单及联系方式的准确无误,同时确定暑期学院教师负责人1名,学生负责人男女生各1名,负责假期学生和学院、学校的联络及特殊情况上报工作。各学院要专门召开留校学生会议,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和布置好相关工作。

3、学工处、校团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对留校学生假期的活动及管理统筹做出安排。各学院和相关辅导员要深入留校学生寝室,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组织各项活动,特别要注意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帮助他们寻找适宜的勤工助学岗位,加强安全教育。

4、暑期学校将对留校学生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在此期间大部分宿舍将封门,不允许随意进出。请同学们务必于74前完成留校申请工作,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允许留校。留校学生须填写“桂林理工大学2011年暑假学生留校申请审批表”,签署“桂林理工大学2011年暑假留校学生承诺书”,学院审批后填写“桂林理工大学2011年暑假留校学生汇总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于76日前上交学工处学生管理科备案,留校的学生712823日期间实行集中住宿。留校学生要服从公寓管理中心的安排,自觉遵守学校宿舍管理有关规定,暑假期间离校时要在公寓值班室及学院教师负责人处做好出行及返回的情况登记。(详细请参照《关于2011年暑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如发现有违反学校暑期留校管理规定的,学校将取消其假期留校资格。

5、为及时掌握假期学生动态,暑假期间,720日、83日、817日和823四个时段,各学院留校负责教师须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学工处汇报一次留校学生情况。(请到办公下载处下载“桂林理工大学2011年暑期学生动态汇报表”表格)

做好暑假学生鉴定寄送工作

1、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暑假学生鉴定寄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家信寄送工作,成绩单邮寄工作请715之前以学院为单位交学工处思想教育科(请不要密封信封口,以便抽查),并填写“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鉴定邮寄情况汇总表”。

2、各学院班导师、辅导员要及时通知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督促其利用假期认真复习,准备好开学时的补考。

七、做好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的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根据《关于学校2011年大学生“永远跟党走”主题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对参加由学校或学院统一组织的实践团队学生要加强教育,做到一切行动服从指挥,听从带队老师的统一安排。遇到事情及时向带队老师汇报和沟通,确保活动安全,成果丰富。

八、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

1827-28为新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各学院要提前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保证学生返校后正常上课。

2、各班导师、辅导员和学工干部在开学一周内要主动深入宿舍看望学生,了解开学初学生思想动态。特别是涉及要搬迁学院的班导师、辅导员和学工干部在实施搬迁过程中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搬迁工作安全有序。

3829日上午10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对不能按期返校的同学将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828日晚,雁山校区要求必须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集中召开会议,就新学期工作进行布置。829起,各项学生管理工作恢复正常。

九、其他

1、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安排学生工作人员轮休,并于78前将学工人员假期值班表和离校情况报学工处思想教育科备案。同时要保持假期联络和信息畅通,确保暑假学生工作的正常运转,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

2、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完成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及其主要原因,并对新学期的工作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部署。工作总结和计划请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交学工处思想教育科。

3、除副书记(或直属党支部书记)外,各学院学工组组长和辅导员要对本学期个人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包括所做的主要工作、个人收获和体会、对目前我院学生工作的建议等。总结请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交学工处思想教育科。

 

                                      学生工作处

                                 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大学生假期外出打工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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