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学〔2009〕39号
关于印发《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现将《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桂林理工大学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学生工作 日常行为 规范 通知
桂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10月15日印发
校对:欧阳胜权 录入:黄敬秀
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培养适应国家建设需要的合格大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05年第21号令)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对学生学习、生活及从事其他活动的基本要求和行为指南。
第二章 理想信念
第三条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了解国情,面向世界,树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第四条 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
第五条 热爱集体,维护集体荣誉,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乐于奉献。
第六条 热爱学校,恪守“勤奋、求实、献身、开拓”校训。
第三章 道德品质
第七条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不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参与非法组织与非法活动,自觉成为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
第八条 自尊自爱,自立自强,自省自律。
第九条 诚实守信,表里如一,言行一致,正直勇敢,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第十条 尊敬师长,弘扬传统美德,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和教育。
第十一条 团结同学,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不制造和传播有碍团结和有损他人的言论。
第十二条 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
第四章 知识学习
第十三条 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
第十四条 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做违反课堂秩序的事。
第十五条 遵守考试纪律,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履约践诺,知行统一,严于律己。
第十六条 珍惜时间,认真安排自修,在教室、图书馆等学习场所自修时应保持安静。
第十七条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实验教学和实习实训。
第五章 日常生活
第十八条 遵守校纪校规,弘扬正气;正确行使权力,配合管理,不妨碍学校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
第十九条 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爱护公物,爱护花草树木。
第二十条 维护公共秩序,就餐、借还图书、购票购物文明有序,观看演出、比赛及参加集体活动不起哄滋事,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 遵守宿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讲究个人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不在宿舍、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及禁烟区域吸烟。
第二十二条 在公共场所着装得体,语言文明,举止文雅,不谩骂、挖苦和取笑他人。
第二十三条 男女同学交往文明,举止得体。
第二十四条 文明使用互联网,遵守计算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利用网络传播非法及不健康信息,自觉抵制黄、赌等不良诱惑;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休息。
第二十五条 热爱生活,坚持锻炼,保持身心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原《桂林工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桂工院学〔2007〕5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