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闫兰同学拾金不昧行为的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6日 10:33 作者:学工处、艺术学院 浏览量:[]



“闫兰同学的拾金不昧的高尚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和我的家人,她这种急他人所急、想他人所想、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高尚品质堪称当代青年的楷模,从她身上我们充分感受到贵校对学生的德育培养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培养出了闫兰这样品质高尚的新时代雷锋”。——摘自《广西玉林市兴业县葵阳镇人民政府寄来我院的感谢信》。

2014113日下午,我院艺术设计10-9班闫兰同学在家乡广西兴业县葵阳镇拾得一个挎包,内有价值2000元手机一部,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及现金等贵重物品。闫兰同学将挎包送到当地的派出所等候失主认领,在确认失主信息后,顺利把物品归还失主。

闫兰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充分体现了一名当代大学生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为鼓励闫兰同学的拾金不昧行为,经学院党委行政研究决定,对闫兰同学通报表扬,并号召全院学生向闫兰同学学习,学习她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充分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争做当代文明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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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信(二)


感谢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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