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我校学生工作干部工作积极性,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欣羽优秀人才发展奖”评审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欣羽优秀人才发展奖”2023年度专职学生工作干部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专职学生工作干部
二、奖项设置与名额
专职学生工作干部2名,每人奖金5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师德高尚;
4、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专职学生工作干部评选条件
1、从事学生工作满2年;
2、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爱岗敬业,严于律己。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精通,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两年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有与学生工作相关论文,或主持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研究课题;
4、近两年个人或所负责的学院(年级、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1次以上(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5、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处理问题及时妥当,近两年所负责的学院(年级、班级)学生没有出现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近两年在国家和自治区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等体现辅导员职业能力的相关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推荐。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欣羽优秀人才发展奖”申请表》(附件2)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推荐。各二级学院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评议、遴选,推荐1名候选人报学工处,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3、学校审核推荐。
五、材料提交
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桂林理工大学“欣羽优秀人才发展奖”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学工处思想教育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xjyk@glut.edu.cn,不接收其他形式提交的报名材料。
其它相关事宜请联系学工部(处)思想教育科尹贤彬,联系方式:3696960(雁山)。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欣羽优秀人才发展奖”评审办法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欣羽优秀人才发展奖”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