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审核,现将2022-2023学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学生工作特殊贡献奖、学生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3天,自2024年1月12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名单持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生工作部(处)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学校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严格保密。
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思想教育科 尹贤彬
联系电话:0773-3696960
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