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桂林理工大学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2日 10:28 作者:心理咨询中心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高校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的通知》(桂教思政〔201512号)精神,决定举办2015年学校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幸福,我快乐。

二、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以“我幸福,我快乐”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大学生晒晒自己的小幸福,传递幸福、快乐的心灵正能量,帮助大学生释放梦想、激发潜能,培养大学生目标意识、团队合作意识及创新精神,提升大学生自我规划、自我管理、自我实现的能力。

三、活动时间

201551161日。

四、活动对象

在读本科学生、研究生。

五、活动内容及报送要求

(一)围绕“我幸福,我快乐”,组织开展“晒晒我的小幸福”心理健康教育感言微展示活动。感言题材不限,每条字数限200字以内。本活动共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给以100元、60元、30元、10元物质奖励。优秀作品将代表学校参加本次自治区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晒晒我的小幸福”幸福感言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项目评选。该活动由心理协会承办,大学生自发参加。负责人:罗亮;联系方式:13788592901;投稿方式:见具体通知。

(二)“奔跑吧,桂工兄弟”趣味心理活动。由鲲鹏素拓协会承办,大学生自发参加。负责人:胡玉静;联系方式:13788593072;报名方式:13788593072

(三)现场心理咨询与测量活动。负责人:罗亮;联系方式:13788592901

(四)学院精品心理活动。围绕本次主题,各学院自愿参加、自行开展,拟开展活动的学院填写《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申报材料》(见附件1),每个学院推荐一个主题活动,并附15分钟活动视频(内容要真实体现活动开展的全过程和成效)。中心将从中选送一件优秀作品参加区教育厅“我幸福,我快乐”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项目评比。负责人: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负责老师。

(五)“大学幽默录像”、“毕业幽默录像”手机视频征集大赛。主题:我幸福,我快乐。要求:1.手机或者摄像机录制均可;2.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时长1分钟-10分钟;3.内容幽默风趣,符合当代大学生敢于面对压力、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4.作品无版权争议。

作品递交:以姓名、班级、手机号命名视频文件,上交至学院辅导员,学院汇总后选送作品(每个学院推荐4部)参加校级评比。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给以300元、200元、100元、30元物质奖励。负责人:邝宏达;联系方式:3871093。截止时间:2015 61日。

六、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建立固定的宣传阵地,开展微展示和微信微博线上线下互动活动。通过线上讨论、心得分享、转发点赞等形式,引导广大师生结合自身经历和体会,传递正能量,全面提高师生心理健康素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各学院要以此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和我区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附件1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申报材料

学生工作部(处)

2015511



上一条:“传承书香,感恩母校”2015届毕业生图书捐赠倡议书

下一条:世界那么大,下河游泳去不得

关闭

邮箱:

部长信箱:gutxgbz@126.com

电话:

0773-5896458(屏风)

0773-3696960(雁山)

地址:

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行知楼B座三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