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学生住宿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学生私自外宿清理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核查时间
2015年4月15日至5月8日
二、清理核查对象
全体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
三、工作内容
1、宣传阶段(4月15日—4月17日):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并结合相关高校校外住宿伤害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校外住宿的种种安全隐患,向学生宣传私自外宿潜在危害性,使学生认识到集体住宿也是一种学习过程,是培养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不可缺少的环境。在此阶段,各学院要将学校开展学生私自外宿清查工作有关要求告知到每位学生,使学生明白开展清查工作是对学生的真诚关心爱护,是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2、自查阶段(4月18日—4月25日):各学院要以班级、宿舍为单位,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全面真实地掌握学生私自外宿的基本情况(租住校内教工住宅的学生一律为私自外宿)。对私自外宿的学生,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责令限期搬回宿舍(4月25日前);对不听劝告,执意私自外宿的学生,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通报学生家长;对因外出实习需要短期外宿的学生,要加强与指导老师、学生家长的联系,了解学生住宿环境并加强安全教育。
3、抽查阶段(4月26日—5月8日):学工处将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学生私自外宿情况进行抽查。在此阶段,一旦发现私自外宿的学生,将按规定从严进行处分。
四、工作要求
1、学生私自外宿是我校学生安全稳定的重大隐患,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清理学生私自外宿工作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检查工作。
2、在做好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使广大学生自觉认识到私自外宿对自己、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潜在危害,自觉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的相关规定。
3、各学院要在此次核查工作的基础上,落实好相关长效管理制度,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加大对学生宿舍的检查力度,掌握学生住宿的情况,特别要加强对晚归和夜不归宿现象的治理,坚决杜绝私自外宿现象的发生。
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