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风建设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基本建设,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班级凝聚力的形成,充分调动广大同学成长成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做好2013-2014学年度“优良学风班”考评和2014-2015学年度“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和创建依据
《桂林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创建考评办法》(桂理工学〔2011〕51号)
二、考评和创建范围
考评范围:2013、2012、2011级所有班级
创建范围:2014、2013、2012级所有班级
三、工作进行
(一)考评工作进程
10月14日-16日 各班级对照“优良学风班”标准进行班级自评;
10月17日-23日 完成学院评审工作,包括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10月24日 各学院将《桂林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考核评定汇总表》(附件1)、班级考核评定表(附件2)以及拟推荐参评校级“优良学风班”相关材料(装订成册)报学工处学生管理科,附件1电子文档发送至xsglk@glut.edu.cn;
10月27日-30日 学校优良学风班创建考评工作小组对各学院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10月31日-11月6日 在全校范围内对拟评校级“优良学风班”进行公示;
11月7日-10日 确定2013-2014学年校级“优良学风班”正式名单;
(二)创建申报进程
10月14日-10月23日 各学院完成2014-2015学年度“优良学风班”创建申报工作,并将“优良学风班”创建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学工处学生管理科,创建申报材料由各学院学工办自行留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班导师和辅导员要根据文件要求加强对所负责班级“优良学风班”的创建考评工作,努力营造团结向上、勤奋好学、勇于进取的良好班级氛围,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二)班级要认真对待考评工作,如实向所在学院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证实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的,立即取消已取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奖励,同时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主要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整个考评工作要坚持标准,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学生提出的意见和疑问要及时给予答复和解释。
(四)各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材料应按时一次性上报,材料不全、失实或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五)优良学风班创建考评工作指标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评估体系,优良学风班考评结果同时与班导师、辅导员和学工干部年度评优挂钩。
五、申报“优良学风班”上交材料的内容
注:所有上交材料须分班级按照下列顺序内容装订成册。
(一)《桂林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考核评定表》(附件2),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上学年班级创建活动自评总结报告;
(三)上学年班级学习状况评价表(附件3),须提供三门以上主要课程任课教师对班级学习状况的评价;
(四)上学年两个学期全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一览表和英语四六级成绩单,须加盖学院教务专用章;(成绩表和成绩单可从教务处整体下载,切勿每个学生一张成绩单,教务处下载下来后整个班的成绩是在一起的。)
(五)上学年班级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4)
附件:(请点击下载)
1、桂林理工大学 — 学年度“优良学风班”考核评定汇总表
2、桂林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考核评定表
3、 — 学年班级学习情况评价表(任课教师用)
4、桂林理工大学 — 学年度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
5、桂林理工大学 — 学年度“优良学风班”创建申报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