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14年度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8日 11:21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

为大力培育选树学生先进典型,传播立德树人的正能量,用“中国梦”凝聚强大精神能量,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负重任的栋梁之材。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决定联合开展2014年度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为组织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现根据桂教思政[2014]5号文件精神,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含硕士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参评条件

(一)全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思想上要求上进;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无违反法律及校纪校规的行为。

2、学习认真刻苦,善于思考,乐于探究,学习成绩优异,或在国家、省级、市级各类学科(专业)、科技活动竞赛中成绩优异。获得上年度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

3、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质测试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等级。

4、获得过20122013年度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5、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的20%以内,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

(二)全区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思想道德素质好,无违反法律及校纪校规的行为。

2、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3、担任学校(或学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4、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作用好,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获得过20122013年度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团)干、优秀团员等称号。

(三)全区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友爱,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具有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2、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创新意识强,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和校园文化活动,在学科文化知识学习、技能竞赛、学术研究、科技开发与创新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3、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自觉保持宿舍环境清洁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开展群众性文娱活动、体育竞赛活动和宿舍文化建设中成绩显著。

4、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义务性、公益性活动,在服务学校、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中成绩显著。

5、班委会、党团组织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以身作则,作风正派,模范带头作用强,较好地发挥了学生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功能。

6、获得过20122013年度校级(含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或“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三、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自治区和团区委评选名额分配,我校可推荐三好学生29名,优秀学生干部15名,先进班集体10个。

各学院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上述评选条件和分配的推荐名额,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宁缺毋滥,确保质量,不得超出指标推荐。

四、评选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学校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审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长: 陈贵英

副组长: 唐壮东  周国桥

  员: 张        王学军  秦宏毅  耿俊茂

      郑陈荣   陶剑飞   张海东  邓洁琼  李彦东

 张成龙        冯广辉  梁冬松  刘志丽

         欧阳胜权           郝文佳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评选标准,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必须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严禁弄虚作假。

五、评选程序

(一)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审程序

1、由各班辅导员组织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确定班级提名人选。

2、各学院在班级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学生代表讨论,并征求任课教师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确定学院拟推荐人选名单,在院内公示同时将材料报学校。

3、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准备PPT课件参加学校答辩,答辩时间控制在4分钟之内。

4、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校级拟推荐名单,在公告栏和校园网上公示3天,接受师生监督评议,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二)全区先进班集体的评审程序

1、由各学院组织学生代表讨论,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确定学院拟推荐班级名单,在院内公示同时将材料报学校。

2、学院推荐班级准备PPT课件参加学校答辩,答辩时间控制在4分钟之内。

3、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校级拟推荐名单,在公告栏和校园网上公示3天,接受师生监督评议,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六、表彰和奖励

(一)被授予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将获得自治区教育厅和团区委共同颁发的荣誉证书。学校将对获奖学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评选优秀毕业生时,将获奖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二)被授予全区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集体,将获得自治区教育厅和团区委颁发的奖状,并由学校一次性奖励班级活动经费。获奖情况将作为辅导员、班导师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材料填报要求

(一)《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院推荐意见表(见附件2),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见附件3),“全区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见附件4)和“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5)。必须按照附件的样式复制,不得更改表格格式,需打印上交的材料,纸张规格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上述材料除附件2和附件5只需要上交电子稿外,其余表格(附件3和附件4)一式两份,同时用电子稿及纸质稿两种方式上交。

(二)《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附件3)和《全区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附件4)中的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限2000字以内。

(三)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选人须提交2张电子照片,其中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的生活照1。全区先进班集体上交反映班级风貌的电子照片1张。以上电子照片均需要以JPG格式上报,并且照片命名为:XX学院+XX班级+姓名。

(四)所有材料由各学院学工办汇总后,417日之前统一上交学工处学生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xsglk@glut.edu.cn

八、评选工作进程表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48-9

宣传布置;学院初评材料准备、推荐人选

各学院学工办、团委

410-11

各学院上交拟推荐个人和集体材料

各学院学工办、团委

414-16

各学院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各学院学工办、团委

417

学校汇总各学院上报材料

学生管理科、校团委办公室

422

学生干部、班集体校内答辩

学生管理科、校团委办公室

423-25

校内公示

学生管理科、校团委办公室

426

材料上报区教育厅思政处

学生管理科、校团委办公室

请各学院接此通知后,请及时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并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弃权。

文件内容和表格可在校园网学生工作部(处)主页的“通知公告”栏目查阅和下载。 

附件:

1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院推荐意见表

3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4全区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5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校团委

一四年四月八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4年桂林理工大学“贤丰优秀学子奖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桂林理工大学2014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闭

邮箱:

部长信箱:gutxgbz@126.com

电话:

0773-5896458(屏风)

0773-3696960(雁山)

地址:

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行知楼B座三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