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4年高校学生工作课题立项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9日 14:57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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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研会[2013]3

各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

 

  为全国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高等教育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鼓励高校学生工作者积极开展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为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环境,研究分会现面向全体会员开展2014年高校学生工作课题立项研究工作。

  现将立项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探索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主动实践高校学生工作的新模式、新机制、新方法,不断推进高校学生工作的理论发展,为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二、项目类型

   立项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由研究分会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经费研究者或研究单位自筹。

  三、申报程序

  1、申请者立足高校学生工作理论和实践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研究方向和主题,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分会课题立项申请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分会网站下载),并注明申报类别;

  2、由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于2014115日前报研究分会秘书处,并交纳100元课题评审费;

  3、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14年高校学生工作立项研究课题,于20143月底前发布立项通知。

   四、申报条件

   1、研究分会团体会员单位工作人员或个人会员。

  2、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5、承担研究分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五、相关要求

   1、申请书一式三份,所在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履行对课题的管理。

  2、对研究分会资助的重点课题,采取先立项,结题拨付资助的形式进行。

  3、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时限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需提前两月申请延期结题。

  4、不能如期完成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向秘书处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延期完成。申请报告应包括的内容有:课题进展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原因、所需延长的时间、在延长期内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计划等。

  5、对未按期完成的立项课题,研究分会将采取一定形式予以通报,且结题前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新的研究课题、不得参与高校学生工作优秀学术成果的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3628916,3629098(传真),13643601452

  联 人: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分会(邮政编码:030051

  E-mail: sarb@nuc.edu.cnsarb2008@163.com

  网  址:www.sarb.edu.cn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分会

                                                                          20131122

 

 

  附件:2014年立项申请书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导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团区委《关于表彰2013年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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