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学工【2012】30号
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为规范学生证管理,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证、乘车优惠卡和校徽管理规定》(桂理工学〔2012〕4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2级本科生、专升本学生证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我校2012级本科生、2010级专升本新生。
二、办理流程
1、各学院应认真审查、核对新生录取名单和档案,根据学校已经编写好的班级和学号、学生证号,填写《学生证信息登记表》(上传至学工新家群共享),并于9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填写好的《学生证信息登记表》以学院形式上报学工处(只需电子版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k@glite.edu.cn)。
2、各学院到学工处领取空白学生证。
3、学院组织学生填写、上交学生证,于9月28日前完成学生证盖章事务。
四、工作要求
1、为减轻各学院工作量,学工处已将系统中已有的信息全部导入《学生证信息登记表》中,请各学院将该表中剩下的手机号码、籍贯、家庭地址、乘车站等相关信息在表中补充完整。
2、学生在填写学生证时需按照《学生证信息登记表》中的信息进行填写。若出现填写错误,将不予加盖学校公章。特别是家庭地址和乘车区间不一致,例如:家是柳州,乘车区间写桂林—北京,该类学生证一律不予盖章,相关的责任由学院和学生承担。
3、《学生证信息登记表》中的手机号码务必填写,便于短信平台的使用。
4、《学生证信息登记表》中的籍贯省名称和籍贯市名称需按照表格的要求分开填写,以便顺利导入学生工作系统。
5、在填写学生证时,学生证上的修改乘车区间和修改日期不要填,填写该项,学生证按作废处理,学生需重新交钱补办新学生证。
6、学院需指派一名老师专门负责学生证办理事宜。
7、各学院需向学生说明学生证的重要性,妥善保管,防止折损、防止磁条消磁。
8、临近国庆,很多同学需要用到学生证,建议各学院提前、尽早盖章,以免由于时间问题耽误了学生使用学生证。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学生证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