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桂理工学工【2012】7号
为响应国家号召,落实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政策,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入伍服义务兵役,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1年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范围
1、2011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
2、2010年和2011年参军入伍的翌年毕业生;
3、2009年和2010年参军入伍漏报的毕业生;
二、报送材料
2011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生),按以下流程申请学费补偿:
(1)在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中登记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网址:zbbm.chsi.com.cn或zbbm.chsi.cn;
(2)携表到入伍地县级征兵办申请审核确认入伍信息(征兵办同时在预征报名系统中确认入伍信息);
(3)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审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信息,工作人员在预征报名系统中确认相关信息;
(4)由家长携带《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及经县级征兵办、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报入伍学生原在学院,学院老师请再次核实并确保申请表中填写的个人银行账号完整准确。
(5)在3月10日下班前学院将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送交贷款办;
符合政策规定的2009年和2010年入伍学生参照上述办法申请补报,补报时需附漏报原因书面说明。
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