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校内学生勤工助学上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9日 16:09 作者:农庆能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校内学生勤工助学上岗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学院:

     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桂理工学〔59〕文件)规定,结合本学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学生上岗的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2011-2012学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审批情况

1、岗位审批是依据各单位、各学院的申报与学生的人数分布情况以及(桂理工人2019〕号)文件《关于教研室、实验室(中心)机构设置及其隶属关系的通知》等为依据的。

2、学院学工办、行政办岗位数削减的人数较多,实验室、教研室岗位数削减相对较少。望各单位、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及本年度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参与到公益劳动来合理排班。

3、具体审批表见附页。

二、2011-2012学年度校内学生勤工助学上岗要求

12011-2012学年度勤工助学双选会已于1015日圆满结束,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学工处勤工助学办公室审核,现将报名应聘到本部门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学生的岗位申请表送至本部门,请本部门认真审核,自行组织面试,在被录用同学的岗位申请表“用工单位意见”一栏签字盖章,并由被录用同学将岗位申请表填写完整(班级推荐意见和学院推荐录用一栏)。由各部门统一把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含未录用表)于1021日前分别交至屏风、雁山校区勤工助学办公室。

2、在确定用工人选时,应将学生的家庭困难程度作为首要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坚持一岗多人原则,以使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惠及更多需要的学生。可采用一岗轮流、学生轮值的方式,既能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又能让更多学生参与到有限的勤工助学岗位。本年度勤工助学上岗时间于111日正式开始。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为勤工助学工作专管员,负责本部门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对勤工助学岗学生进行管理和考核,填写《考勤表》并在每月初2个工作日内上报到学工处勤工助学办公室,以便核发报酬。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 8 小时,每月不超过 40 小时。

4、双方达成意向后,由各学院统一汇总并填写《桂林理工大学2011-2012学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录用名单汇总表》(学工处主页办公通告处),于1021日前交至学生学工处勤工办备案,纸质材料盖章,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qgzx@glite.edu.cn

附:1、桂林理工大学2011-2012学年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审批汇总表

2、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3、桂林理工大学2011-2012学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录用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处勤工助学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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