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我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到校外医院就诊的门诊费用10月的签字报账安排如下:
一、屏风校区报销时间为10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发票审核签字地点在屏风校区医院二楼测视力室,报账地点在屏风校区办公楼财务处。
二、雁山校区报销时间为10月20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4:50,发票审核签字地点在雁山校区4号楼一楼校医院,报账地点在雁山校区图书馆3333室校账务处。
届时请同学们凭学生证、门诊病历、发票原件和转诊证明(或发票后有转诊医师签名),到指定时间及地点办理报销手续。
校医院 校账务处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