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工作安排,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暑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2016-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把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及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诚实守信,无不良诚信记录;
3、未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4、无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
5、核实无力支付2016-2017学年学费和住宿费。
二、申请流程
(一)续贷学生申请。2016年6月20日前,续贷学生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申请填写贷款信息。系统栏“续贷声明”务必按照要求填写,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且不低于200个,否则审核将不予通过。
(二)在校学生首贷申请。具备上述申请条件外,持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优先给予办理。如非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其他贫困材料的情况及附件3《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等证明材料,待学院学工办评定、审核通过后录入预申请模板表。所有在校生首贷必须按要求填写附件4《预申请模板表》。
(三)证明办理。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及首贷的在校生,需要凭学校开具下一学年应缴学费及住宿费证明(附件1),才可以在当地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住宿费证明由学院根据财务处提供的附件2《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本科生收费标准》进行核查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然后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三、材料上交要求
6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附件1《证明》表、附件4《预申请模板表》(在校学生首贷用)、附件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学校留存一份)、附件7《2016-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名单汇总表》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办公室。附件4《预申请模板表》和附件6《2016-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国贷办邮箱:gdb@glut.edu.cn 。
附件:1、证明
2、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本科生收费标准
3、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
4、预申请模板表(在校学生首贷用)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
6、2016-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名单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