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申请毕业确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4日 11:41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

为了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的通知》(开行桂发〔2011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6届(含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网上申请毕业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网上申请毕业确认阶段(414-513日)

12016届毕业生(含研究生)曾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必须按照时间规定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息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毕业确认https://sls.cdb.com.cn(具体操作见附件1,如遗忘账号、密码,请毕业生自行与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学生登录成功后,重点检查个人、家庭等各项信息(联系电话、QQ号、院系、专业、学号、专业科类等,院系、专业名称必须要求填写全称)进行修改或补充,保证信息完整、真实。

2、各学院根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附件52016届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名单汇总表》(已经按照学院汇总好,如贷款学生名单在学院总表找不到,请到学校总表查询),督促、指导毕业生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息系统中修改、补充个人信息。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涉及到毕业学生离校后按时还款、学生征信等相关事宜,望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二、学校网上审核,反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阶段(514日至525日)

1514日前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完成毕业确认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个人附件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附件62016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反馈各学院。

2525前各学院依据附件62016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名单汇总表》组织学生打印附件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学院保存,另一份学生自行保存),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摁手印,如在外实习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确认表》寄回525日前按照要求上报附件62016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公章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gdb@glut.edu.cn

三、离校手续办理,完成毕业确认工作阶段(61-10日)

结合学校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统一安排,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院报送的附件62016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名单汇总表》,在学校毕业生离校系统给予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如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息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毕业确认,造成学生不能按时毕业,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附件: 1、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网上申请毕业确认操作流程

2、广西各县区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表

3、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个人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样表)

5、《2016届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名单汇总表》

6、《2016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名单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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