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工作有关部门:
近期,我区大中小学学生因私自到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已发生多起溺水事件,造成十多人溺水身亡,让人痛心,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夏季来临,气温渐高,为了吸取因游泳溺水身亡给学生家庭带来的惨痛教训,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使学生能安全度夏,根据学校党委、行政的工作要求,请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工作相关部门近期面向全体学生开展防溺水专项教育,再次重申严禁学生以任何形式到江、河、湖、塘等水域(包括校内水域)游泳,违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一概由行为人自负。
请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有关部门在开展防溺水专项教育时,结合我校和外校学生游泳溺水事件案例,说明到江河湖塘游泳的安全隐患,着重教育学生提高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强调到江河湖塘游泳造成后果的严重性,教育学生要自重自爱,珍爱自己的生命,牢固树立防溺水意识,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杜绝到江河湖塘游泳行为,并相互监督,一旦发现违禁行为,要及时报告并按校纪校规处置。
请各二级学院再次核查学生是否签署《桂林理工大学学生不到江河湖塘游泳承诺书》,未签署承诺书的务必在5月28日前全部签署完毕并留存备查。
附:桂林理工大学学生不到江河湖塘游泳承诺书
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