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6日 10:00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

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学院的密切配合和积极推动下,2020年我校全面推进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学生资助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今后工作取得更好成绩,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内容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二级学院(含南宁分校)。

(二)评选内容

各学院在贯彻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执行学生资助政策及各项资助资金管理和发放情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学生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情况;学生资助材料档案保存管理情况;学生资助育人情况。

二、评选条件

请各学院根据以下条件进行自评:

1.严格按照上级通知及学校要求开展各项学生资助工作,评审程序规范,材料报送准确、及时;

2.严格按照上级通知及学校要求开展各项学生资助相关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各层级资助比赛并获得校级以上奖项。

3.学生困难补助等资助资金发放程序、方式规范,无任何违规违法行为;

4.学院学生资助育人工作落实到位,资助育人项目成品牌、有创新、有亮点,经验可推广。

三、评选步骤及名额

1.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由学院自主申报,经材料评审和公开答辩,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5个先进集体。

2.对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四、材料提交

各学院根据评选内容和条件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按要求上报,于2020年12月1日前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b@glut.edu.cn,纸质档交到行知楼B312办公室)。

五、现场答辩

现场答辩采用PPT答辩形式(南宁分校视频答辩),时间暂定于2020年12月3日(周四),答辩地点行知楼B418办公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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