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1日 09:31 作者: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2019-2020学年度,我校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培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帮助学生排忧解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我校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开展2019-2020学年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开、公正,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二、评选范围

1.20196月至20206期间在岗并担任我校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干部,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专职学生辅导员。各学院(部门)推荐人数如下表:

 2.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校学生工作部(处)及校团委干部、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按照总人数的20%的比例参评;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经学院学生满意度调查问卷平均得分和学院辅导员基础工作量化考核平均分累计由高至低最终确定。学工团委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经个人申报,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3.优秀辅导员各学院学工组组长、学工组副组长(主持工作)、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专职辅导员可参加评选;候选人由学院向学校进行推荐,最终由学生满意度调查问卷平均分和辅导员基础工作量化考核得分累计由高至低最终确定。

注:上报“学生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推荐名单时请按推荐顺序排序

三、评选条件

(一)“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维护校园稳定工作做作出较大贡献;

2.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对工作满腔热情,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业务熟练,成绩突出;

3.注重调查研究,善于总结经验,勤于学习思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2019-2020学年度内有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主持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课题(延期结题的课题不列入该范围);

4.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解决学生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工作针对性、时效性强;

5.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处理问题及时妥当,所带学生没有出现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严于律己,甘于奉献;

2.热爱辅导员工作,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学生,深入细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能够努力拓展多种教育形式,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3.扎实推进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踏实严谨,所负责学生在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毕业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若所负责个人专项工作在考核学年内学院排名最后三名当年不能申报优秀辅导员;所负责的学生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申报人无重大教学事故发生

4.注重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探索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特点和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形成工作有总结、有研究、有创新的良好氛围,20192020学年度内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研究成果或主持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课题(延期结题的课题不列入该范围)

5.所带班级在评选年度内获得校级以上先进集体奖项。

6.学生满意度调查得分与辅导员基础工作量化考核得分两项排名后十位者取消参评资格。

注:以上评选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受到学校及以上处分或师生、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教师一律不得参加评选。

四、评选名额

“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10名,(二级学院4名,学工部(处)4名,团委2名);“优秀辅导员”桂林片区共推荐28名,经过学生满意度调查问卷平均分和辅导员基础工作量化考核平均分累计由高至低最终确定前18名为桂林理工大学2019-2020学年度“优秀辅导员”,南宁分校推荐10名优秀辅导员,不参加桂林片区学生满意度调查与辅导员基础工作量化考核环节。

五、评选步骤

1.“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由学院(部门)推荐上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 “优秀辅导员”由学院推荐上报,经学生满意度调查得分、辅导员基础工作量化考核得分两项平均分确定,最终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3.对以上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时间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六、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2.各学院要及时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认真填报评选推荐表(纸质版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及其支撑材料1份(材料要求准确、生动、详实,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字数约800字左右),另准备个人照一张(个人照要求以学校或学院为主背景,服装正式、画面清晰、照片需横屏,格式为JPG),先进事迹材料及个人照只用上交电子版,不用交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11210:00将纸质档报送至行知楼B314办公室思想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思想教育科邮箱:sxjyk@glut.edu.cn,逾期或材料不符合报送规范将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表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汇总表

附件3:桂林理工大学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汇总表



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1日



几点说明:

1.“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中“2019-2020学年度内有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是第一作者,且知网可查询

2.“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中“主持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课题”是2019-2020学年度获得的课题立项。但延期未结题的课题不予考虑。

3.有不明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冉文捷、崔艳同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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