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推荐和评选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4号)文件精神,为弘扬自强不息的中华民族精神,树立当代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励志典型,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现决定开展2021年广西“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推荐和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曾获得学生资助政策帮助的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和2016年以后的毕业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三)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劳动实践以及脱贫攻坚、抗击疫情等方面,有突出的自强励志事迹,在当代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1人。
三、推荐程序
各学院按照推荐名额及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候选名单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四、推荐材料
采取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两种方式。各学院填写《广西“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推荐汇总表》(附件1),《广西“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推荐表》(附件2)及学生人物简介及事迹材料、推荐学生个人2寸白底证件照1张、个人学习生活照2张等材料一并于2021年3月26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雁山校区行知楼b312),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邮箱:qgzxb@glut.edu.cn。
联系人:张雪 彭广生
联系电话:0773-3696953
附件:1.广西“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推荐汇总表
2.广西“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推荐表
3.学生人物简介及事迹材料要求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