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桂林理工大学“贤丰优秀人才发展奖”专职学工干部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5日 09:15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桂林理工大学“贤丰优秀人才发展奖”评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贤丰优秀人才发展奖”专职学工干部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奖金设置及推荐名额、评选条件等,详见《桂林理工大学“贤丰优秀人才发展奖”评审办法(修订稿)》(附件1)。

二、评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专职学生工作干部个人向所在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桂林理工大学“贤丰优秀人才发展奖”申请表》(附件2)及所填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

(二)部门审核推荐: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奖项评定条件,审核、推荐1名符合要求的优秀学工干部,将推荐结果在本单位(部门)范围内公示至少3天,于6月10日前报送学工处。

学工处根据评定条件,将择优推荐2名优秀学工干部,将推荐名单在学工系统范围内公示3天,并报送校长办公室。

(三)审批:校长办公室对报送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推荐名单经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后公示,印发表彰文件。

三、工作要求

(一)本奖项的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同时实行公示制度,保障参评人员对评定过程和结果的知情权。

(二)各学院在推荐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若发现,将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请各学院在6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人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xjyk@glut.edu.cn,纸质版材料上报至思想教育科边晓杰处。

四、组织领导

专职学工干部组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志强

成 员:冯广辉 李 雨 龙 媛 张 瑞 孙 巍 莫 媛 饶 蠡 陶剑飞 郝文佳 李 南 徐 时 唐丽华 周明权 宋玉辉 王迎波 杨 晓 沈菲菲 罗义淞 苑守瑞 邓洁琼 钟立军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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