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度“优良学风班”考评及2022-2023学年度“优良学风班”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班级自评、学院初审,学生工作处审核,现将拟获得学校2021-2022学年度“优良学风班”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个人真实情况(含姓名、学号、学院、专业、班级),向学工处或纪委办反映。学生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人:周老师(学工处)杨老师(纪委办)
电 话:3696960(学工处)3563789(纪委办)
电子信箱:xsglk@glut.edu.cn(学工处)
jiwei@glut.edu.cn(纪委办)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