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开行)网上申请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7日 10:27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高校有义务对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严格管理。在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督促其完成毕业确认手续”的规定,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工作,现就做好2023届(含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网上申请毕业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网上提交毕业确认申请阶段(217日-53日)

1.2023届毕业生(含研究生)曾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必须按照时间规定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息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毕业确认https://sls.cdb.com.cn(具体操作见附件,如遗忘账号、密码,请毕业生自行与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学生登录成功后,重点检查个人、家庭等各项信息(联系电话、院系、专业、学号等,院系、专业名称必须要求填写全称)进行修改或补充,保证信息完整、真实,否则不予通过!

2.各学院根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提供的2023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名单汇总表》,督促、指导毕业生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息系统中修改、补充个人信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涉及到毕业学生离校后按时还款、学生征信等相关事宜,望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3.因特殊情况(含休学、退学、入伍、继续升学等情况)未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请在《2023届因特殊情况未申请毕业确认学生汇总表》上做好备注,并于3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汇总表发送至邮箱:gdb@glut.edu.cn;其中,休学、退学、入伍等学生须尽快联系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做就学信息变更,升学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学生,同样正常进行毕业确认手续,如需继续贷款可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联系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二、学校审核反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阶段(217日至514日)

1.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在学生做毕业确认申请阶段,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查询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情况,并将未完成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定期反馈给学院,学院根据反馈名单督促学生及时完成毕业确认手续,逾期或未完成者,暂缓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2.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根据学院报送的202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名单汇总表》,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后台)完成学生的毕业确认审核及报送工作。

三、学院审核学生毕业确认表及材料提交阶段(5月15日至5月21日)

1.各学院接到本通知须做好贷款毕业生还款宣传教育、诚信教育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为本院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提醒和要求他们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款,每年11月21日后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应还利息、本金等还款信息,遇到问题及时与当地资助办联系和咨询。

2.515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完成毕业确认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个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及系统导出的202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名单汇总表》电子档反馈各学院。学院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进行审核,确保各项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后,组织学生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学院保存,另一份学生自行保存),监督学生本人签名和按手印确认,因在外实习等原因无法返校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拍照、扫描、邮寄等方式将附件3交至所在学院审核。

3.各学院于521下午下班按照要求将202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名单汇总表》最终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公章)送至行知楼B312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2023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名单汇总表”后发至邮箱:gdb@glut.edu.cn。

四、学校完成毕业确认审核和离校手续办理工作(5月22日-6月2日)

结合学校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统一安排,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根据学院报送的202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名单汇总表》,在学校毕业生离校系统给予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如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息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毕业确认,造成学生不能按时毕业,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在布置此项工作时,务必告诉学生仔细阅读附件1:《(学生必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网上申请毕业确认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告知学生不要在系统内填写完后自行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打印和签字!应由学校统一导出反馈给学院,再由学院组织学生进行打印签字!(因为学生在系统里面没有完善信息也可以打印出来!为了区分学生是否已经完成毕业确认,所以由学校统一下发再打印)

3.非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的毕业确认工作,各省承办学生贷款的经营机构不一致,请学生自行与各承办银行联系或根据签订贷款合同的约定完成毕业确认手续。

4.如学生因学分未修够或论文未完成等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正常毕业的,请在系统内提交就学信息变更申请,并联系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5.已全部还清贷款金额的学生,不需要再进行毕业确认。


附件: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网上申请毕业确认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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