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资助育人工作,充分挖掘和宣传受奖助学生自立自强、锐意进取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学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2-2023学年“桂林理工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活动评选由学生自荐、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后期宣传四个阶段组成,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挺膺担当
二、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三、活动时间
11月30日-12月12日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共选出“桂林理工大学自强之星”10名,其中,桂林校区8名,南宁分校2名,奖励每名“自强之星”可获荣誉证书和1000元奖金。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在校期间曾获得学生资助政策帮助的学生;
3.学习刻苦努力、目标明确,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获得校级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无不良记录;
5.乐观向上,自立自强,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或在学校勤工助学岗位上工作表现突出,参评学年志愿公益时长不少于20学时;
6.获得往届“桂林理工大学自强之星”称号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与评选。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的自强励志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相关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主流媒体有过相关宣传报道,在社会取得较大反响。
六、活动安排
活动评选由学生自荐、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后期宣传四个环节组成。
(一)学生自荐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2022-2023学年桂林理工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个人事迹简介以第三人称角度撰写,300字左右);
2.个人事迹材料1000-1200字,要求以第三人称角度撰写,内容真实,语言文字表达准确、鲜明、生动,事迹感染力强;
3.高清正装照片1张(横屏拍摄,大小不低于3M);
4.评审答辩展示PPT;
5.第二课堂成绩单以及2022-2023学年各项荣誉证书扫描件。
(二)学院推荐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强之星”推荐工作,每个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校级评审,如无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不推荐。12月5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参加校级评审学生的上述材料电子档以“学院名称+自强之星推荐材料”命名,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qgzxb@glut.edu.cn,纸质档《2022-2023学年桂林理工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交至雁山校区行知楼B316办公室。
(三)学校评审
学校将邀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根据候选学生现场答辩情况和个人事迹材料进行评分,桂林校区评选8名,南宁分校自行组织评选2名,最后评出10名2022-2023学年“桂林理工大学自强之星”,现场答辩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后期宣传
1.举办“自强之星专场宣讲会”,通过自我讲述的方式宣传“自强之星”成长事迹;
2.通过学校、各二级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自强之星”的励志成长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芙蓉 梁广钦
联系方式:0773-3696953
附件1.2022-2023学年桂林理工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
附件2.“自强之星”候选人简介及事迹材料要求
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