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8:19 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兼职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就2023-2024学年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23-2024学年(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在岗的兼职辅导员。工作实际时长不满5个月的兼职辅导员,只做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不参加年度工作考核的“优秀”评选。

(二)考核内容

根据聘用单位要求的工作职责的履职情况,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提交考核材料

2023-2024学年兼职辅导员应对个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应包括担任岗位的具体职责、工作经历、收获、遇到的困难以及对兼职辅导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由兼职辅导员本人下载并填写《桂林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兼职辅导员考核表》(附件1)和《桂林理工大学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附件2)交至聘用单位。

2.聘用单位考核

聘用单位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兼职辅导员学年内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由个人自评、聘用单位评议两部分组成,聘用单位可根据兼职辅导员任期内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并按推荐顺序上报至学校。

各聘用单位在2024年9月23日17点前将《桂林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兼职辅导员考核表》《桂林理工大学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纸质版报送雁山校区行知楼B314办公室,电子版统一发至思想教育科邮箱:sxjyk@glut.edu.cn,文件名命名为院系名+兼职辅导员考核。

3.学校评审

学校对兼职辅导员年度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考核评分、工作时限和工作表现综合考评确定考核“优秀”“合格”“不合格”名单,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兼职辅导员总数的30%,经公示后公布年度工作考核结果。

二、兼职辅导员工作补贴发放

考核“合格”者,发放兼职辅导员聘书。考核“优秀”者,按兼职辅导员实际在岗时间发放学年工作考核绩效补贴300元/月,同时发放聘书。

三、考核监督

各单位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开展兼职辅导员考核。兼职辅导员的考核工作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如对兼职辅导员日常工作、兼职辅导员考核的组织或结果有异议,广大师生可通过面谈、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投诉或申诉。

联系方式:梁精华,0773-3696960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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