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水平,学生工作部(处)开展了2024年“辅导员工作室培优计划”立项项目验收考核工作。经工作室自评和学校复评,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自2025年1月8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名单持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学校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严格保密。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773-3696960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