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
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的通知》(开行桂发〔2011〕124号)中“高校有义务对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严格管理。在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督促其完成毕业确认手续”的规定,现就做好2015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含研究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档案,抓好诚信教育。
4月10日至5月4日,根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各二级学院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列表,收集、整理本学院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含研究生)的贷款学生档案,督促、指导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息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修改、补充个人信息,并在系统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如遗忘账号、密码,请毕业生自行与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二级学院结合实际开展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工作,可在毕业班中指派一名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协助学生资助工作辅导员、班主任开展有关建档和毕业确认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核对毕业确认表信息,报送毕业确认表。
5月5日至5月25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系统(后台)完成毕业确认审核操作,并将通过审核的毕业生确认表电子文本导出统一下发至各二级学院,学院学工办(或学生本人)打印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组织毕业生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摁右手拇指印,并按要求报送学生签字确认后的《桂林理工大学xx学院2015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毕业确认汇总表》(具体操作见附件2,如毕业在外求职实习,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签字后的毕业确认表寄回)。
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材料,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5月26日至6月10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院报送的毕业确认汇总表,在毕业生离校系统(后台)完成毕业确认审核操作,并将通过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通过资助群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负责老师。
毕业确认工作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逾期不办理。对于未完成毕业确认的贷款毕业生(含研究生),不能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应暂缓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
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网上申请毕业确认操作流程(电子文档)
2、桂林理工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流程(电子文档)
3、广西各县区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表(电子文档)
附件打包下载
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