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6日 10:04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浏览量:[]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开展以“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为主题的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为做好我校相关评审选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在校生和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二)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三)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评选申报名额

  本次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最后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广西各地各校初选符合条件的学生报送区教育厅进行评选,其中我校初选学生1名。

  四、评选工作安排

  (一)收集推荐(9月1日-9月9日)。

  1.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自治区评选。学校指导被推荐学生填写《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2)、个人相关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3)。

2.各地各校于9月9日前将《初选学生推荐目录》(附件4)连同推荐学生纸质版材料报送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db@glut.edu.cn。电子版材料主题为“报送学院名称+”学生姓名。

(二)选拔报送(9月10日-9月15日)。

  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所有初选推荐学生进行评选,推荐其中1名学生报送广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评审。

  (三)成果宣传

  广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全区各普通高校、中职院校、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评选,其中20名特别优秀学生颁发自治区荣誉证书,并选拔出若干名优秀学生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全国评选。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评选出来的10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材料。

    

附件:1.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2.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填写说明

3.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4.递交照片要求

5.初选学生推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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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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