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级本科生、2011级专升本学生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1日 20:20 作者: 浏览量:[]



 

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为规范学生证管理,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证、乘车优惠卡和校徽管理规定》(桂理工学〔20124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3级本科生、2011级专升本学生证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我校2013级本科生、2011级专升本新生。

二、办理流程

1、各学院应认真审查、核对新生录取名单和档案,根据学校已经编写好的班级和学号、学生证号,填写《学生证信息登记表》(上传至学工新家群共享),并于924日下午下班前将填写好的《学生证信息登记表》以学院形式上报学工处(只需将本学院的电子版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k@glut.edu.cn)。

2、各学院到学工处领取空白学生证。

3、学院组织学生填写、上交学生证,928日前完成学生证盖章事务。

工作要求

1、为减轻各学院工作量,学工处已将系统中已有的信息全部导入《学生证信息登记表》中,请各学院将该表中剩下的籍贯、家庭地址、乘车站等相关信息在表中补充完整。

2、学生在填写学生证时需按照《学生证信息登记表》中的信息进行填写。若出现填写错误,将不予加盖学校公章。特别是家庭地址和乘车区间不一致,例如:家是柳州,乘车区间写桂林—北京,该类学生证一律不予盖章,相关的责任由学院和学生承担。

3、《学生证信息登记表》中的籍贯省名称和籍贯市名称需按照表格的要求分开填写,以便顺利导入学生工作系统。

4、在填写学生证时,学生证上的修改乘车区间和修改日期不要填,填写该项,学生证按作废处理,学生需重新交钱补办新学生证。

5、学院需指派一名老师专门负责学生证办理事宜。

6、各学院需向学生说明学生证的重要性,妥善保管,防止折损、防止磁条消磁。

7、临近国庆,很多同学需要用到学生证,建议各学院提前、尽早盖章,以免由于时间问题耽误了学生使用学生证。去屏风校区校办盖章时由学工处统一出具盖章证明,各学院负责老师带学生到屏风校区盖章。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学生证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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