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高校学生工作课题立项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4日 17:36 作者:思想教育科(转) 浏览量:[]



 

学研会[2012]9

各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促进高校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研究分会现面向全体会员开展2013年高校学生工作课题立项研究工作。

现将立项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校学生课题立项研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紧密结合高校学生工作实际,探索高校学生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

二、项目类型

立项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由研究分会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经费自筹。

三、申报程序

1、申请者立足高校学生工作理论和实践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研究方向和主题,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分会课题立项申请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分会网站下载),并注明申报类别;

2、由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于2013315日前报研究分会秘书处,并交纳100元课题评审费;

3、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13年高校学生工作立项研究课题,于20134月底前发布立项通知。

四、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研究分会团体会员单位工作人员或个人会员。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一个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5、承担研究分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五、相关要求

1、申请书一式三份,须由所在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履行对课题的管理职责。

2、对研究分会资助的重点课题,采取先立项,结题拨付资助的形式进行。

3、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时限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需提前两月申请延期结题。

4、不能如期完成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向秘书处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延期完成。申请报告应包括的内容有:课题进展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原因、所需延长的时间、在延长期内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计划等。

5、对未按期完成的立项课题,研究分会将采取一定形式予以通报,且结题前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新的研究课题、不得参与高校学生工作优秀学术成果的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3628916,3629098(传真)

联 系 人:李俊华(13994238959)、潘鹏宇(13934562637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分会(邮政编码:030051

E-mail: sarb@nuc.edu.cn

  址:www.sarb.edu.cn

http://www.sarb.edu.cn/News/indexshow.asp?SortID=26&ID=57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工作研究分会

20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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