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学工[2012]42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2]2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宣传政策。各学院要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宣传工作,使考入我校的退役士兵知晓受助的权利。
二、认真组织申请。各学院要积极组织自愿提出申请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不得随意涂改,申请表中关于服役期间的填写应有具体的起始年月。
三、严格把握申请条件及标准。各学院要认真解读相关文件,正确理解政策要点,如:申请学费资助学生应满足退役时间一年以上,且该生目前在校就读。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退役一年内入学的学生不享受该政策资助;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12年11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纸制材料报送国家助学贷款办,电子档发送到gdb@glut.edu.cn
附件:1、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2、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
/xgc/images/userfile/2012111275299817.rar
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