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学工【2012】10号
各学院: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桂理工学[2009]3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拟定近期开始评选桂林理工大学2012年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2年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含高职生)。
(二)评选名额
按学院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推荐。
序号 |
学院 |
本专科生毕业生人数 |
分配名额 |
1 |
地学院 |
247 |
12 |
2 |
环境学院 |
252 |
13 |
3 |
土建学院 |
470 |
24 |
4 |
材料学院 |
165 |
8 |
5 |
化生学院 |
221 |
11 |
6 |
信科学院 |
323 |
16 |
7 |
机控学院 |
187 |
9 |
8 |
外国语学院 |
179 |
9 |
9 |
艺术学院 |
347 |
17 |
10 |
管理学院 |
605 |
30 |
11 |
旅游学院 |
277 |
14 |
12 |
理学院 |
173 |
9 |
13 |
测绘学院 |
158 |
8 |
14 |
人文学院 |
72 |
4 |
15 |
应用学院 |
337 |
17 |
16 |
高职学院 |
940 |
47 |
总计 |
4953 |
248 |
二、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成绩优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在校期间每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称号。
(四)能正确对待个人就业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主动就业;没有违约现象。
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各学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推荐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选程序为:在学院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张榜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处。
具体推进日程安排如下:
序号 |
日 期 |
主要内容 |
负责部门 |
1 |
3月6日—3月19日 |
宣传、申报、初评 |
各学院学工办 |
2 |
3月19日—3月21日 |
汇总整理 |
学生管理科 |
3 |
3月21日—3月23日 |
学校审核 |
学生管理科 |
4 |
3月23日—3月25日 |
校内公示 |
学生管理科 |
5 |
3月27日 |
存档备案 |
学生管理科 |
五、材料上报要求
请各学院接此通知后,及时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指导学生认真填报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并附上一份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和学习成绩的复印件等材料(已评上区优秀毕业的不用交证书复印件),于3月19日前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附件1、附件2同时发送电子邮件:xsglk@glite.edu.cn),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2012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2、2012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