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6日 11:45 作者:学生管理科 浏览量:[]



    

       桂理工学工【201210

各学院: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桂理工学[2009]3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拟定近期开始评选桂林理工大学2012年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2年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含高职生)。

 (二)评选名额

按学院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推荐。

序号

学院

本专科生毕业生人数

分配名额

1

地学院

247

12

2

环境学院

252

13

3

土建学院

470

24

4

材料学院

165

8

5

化生学院

221

11

6

信科学院

323

16

7

机控学院

187

9

8

外国语学院

179

9

9

艺术学院

347

17

10

管理学院

605

30

11

旅游学院

277

14

12

理学院

173

9

13

测绘学院

158

8

14

人文学院

72

4

15

应用学院

337

17

16

高职学院

940

47

总计

4953

248

 

二、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成绩优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在校期间每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称号。

(四)能正确对待个人就业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积极相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主动就业;没有违约现象。

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各学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推荐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选程序为:在学院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张榜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处。

具体推进日程安排如下:

序号

  

主要内容

负责部门

1

36319

宣传、申报、初评

各学院学工办

2

319321

汇总整理

学生管理科

3

321323

学校审核

学生管理科

4

323325

校内公示

学生管理科

5

327

存档备案

学生管理科

五、材料上报要求

请各学院接此通知后,及时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指导学生认真填报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并附上一份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和学习成绩的复印件等材料(已评上区优秀毕业的不用交证书复印件),于319日前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附件1、附件2同时发送电子邮件:xsglk@glite.edu.cn,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2012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22012年桂林理工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2年3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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