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学工【2012】5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广西高校优秀辅导员和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桂党高工宣[2012]2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11年度广西高校优秀辅导员和班主任评选推荐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2月24日
二、参选范围
我校在岗辅导员、班导师
三、评选条件
优秀辅导员和班主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2、热爱辅导员和班导师工作,在该岗上工作2年以上,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构建长效机制,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2011年度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班导师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5、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广西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广西高校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四、推荐名额
本次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2011年度广西高校优秀辅导员”2名,“2011年度广西高校优秀班主任”1名。
五、评选进程
2月21日—24日 各学院召开相关会议,在辅导员和班导师中进行广泛宣传,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推荐(其中班导师每学院各推荐1名)。2月24日下午3:00前将学院《2011年度广西高校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校内评选推荐表》交思想教育科。
2月25日 学校组织评选
2月26-28日 在校内公示评选结果
2月29日 学工处统一将评选结果报送区教育厅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推荐。
附件:2011年度广西高校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