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7日 16:41 作者: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开展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理工学〔201159号)要求,现就2016-2017学年度勤工助学校内固定岗位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根据本部门编制实际情况,确定本部门本年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计划。各部门务必认真填写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申请表》和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汇总表》,于1010日前以部门或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申请表》及《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汇总表》纸质材料送至屏风校区大学生创业创新基地二楼208或者雁山校区行知楼B312。《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qgzxb@glut.edu.cn

二、学生工作处对各部门报送的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统一进行核定,岗位确定后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进行公示。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主要从事助管、助教、助研等辅助性工作,不能代替校内职工的工作职能,学生从事勤工助学工作应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每周不能超过8小时。

三、10月中下旬学工处将组织本学年度勤工助学双选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面试、审批、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各部门应及时向勤工助学办公室反馈上岗学生的人员变动情况,不能自行调换、辞退学生或出现冒名顶替等情况。上学年度勤工助学学生上岗至201610月底结束,2016-2017学年度勤工助学学生于11月份正式上岗。如各部门提前使用新上岗学生,务必向勤工助学办公室提交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审批后方可上岗,否则不给予发放岗位工资。

四、各用工部门要指定一名老师负责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考勤等工作,每月月底前报送上一个月份的勤工助学考勤及考核情况,作为发放勤工助学工资的依据。

五、本通知中各种表格可在学工处网页办公通告下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773-58983350773-3696953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申请表.doc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1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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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信箱:gutxgbz@126.com

电话:

0773-5896458(屏风)

0773-3696960(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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