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开展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理工学〔2018〕29号)要求,现就2018-2019学年度勤工助学校内固定岗位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桂理工学〔2018〕29号)主要修订内容: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酬金按每小时10元标准发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7小时,每月不超过35小时。
二、本学期的工资标准已经提高,各部门的岗位基数原则上不可再增加,可进行适当的缩减。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目前学校主要部门已搬迁至雁山办公,原则上不可再申请屏风校区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材料与科学工程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商学院除外)。所有用人单位、部门都务必认真填写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申请表》和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汇总表》,于9月21日前以部门或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申请表》及《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汇总表》纸质材料送至雁山校区行知楼B312。《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qgzxb@glut.edu.cn。
三、学生工作处对各部门报送的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统一进行核定,岗位确定后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学工处公告栏进行公示。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主要从事助管、助教、助研等辅助性工作,不能代替校内职工的工作职能,学生从事勤工助学工作应在课余时间,且每学期最后两周原则上不得安排学生上岗,以确保学生有充裕的时间学习备考。
四、10月中下旬学工处组织本学年度勤工助学双选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面试、审批、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各部门应及时向勤工助学办公室反馈上岗学生的人员变动情况,不能自行调换、辞退学生或出现冒名顶替等情况。上学年度勤工助学学生上岗至2018年10月底结束,2018-2019学年度勤工助学学生于11月份正式上岗。如各部门提前使用新上岗学生,务必向勤工助学办公室提交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审批后方可上岗,否则不给予发放岗位工资。
五、各用工部门要指定一位老师负责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考勤等工作,每月2日前报送上一个月份的勤工助学考勤及考核情况,作为发放勤工助学工资的依据。
六、本通知中各种表格可在学工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吴优,3696953。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申请表
2、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