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在各用工部门申请的基础上,经学校学生工作处根据本年度学校实际情况核定,现将2018-2019学年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审批结果及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8-2019学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审批情况
1.依照《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上一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学生上岗实际情况,根据各单位在岗人员及学生的人数分布情况以及《关于教研室、实验室(中心)机构设置及其隶属关系的通知》(桂理工人【2010】9号)文件等审批岗位数。
2.各学院的岗位审批数统一下拨至学院学工办,由学工办负责统筹分配。因岗位数设置有限,望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及本年度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参与到公益劳动来合理排班。
3.具体审批表见附页。(电子文档可到学工处主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2018-2019学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要求
1.2018-2019学年度勤工助学双选会定于10月11-12日,现场为各部门及二级学院预留有空位,各部门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到场招聘,各部门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认真审核,组织面试,并在拟录用的学生岗位申请表“用工单位意见”一栏签字盖章,填写好《桂林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度勤工助学录用汇总表》(可在学工处主页常用表格栏下载)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31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申请表(含未录用申请表)和汇总表交至屏风或雁山校区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办公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qgzxb@glut.edu.cn。
2.在确定用工人选时,应将学生的家庭困难程度作为首要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坚持一岗多人原则,既能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又能让更多学生参与到有限的勤工助学岗位,惠及更多有需要的学生。本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学生从11月1日正式开始上岗。
3.各部门、各学院应指定专人为勤工助学工作专管员,负责本部门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对勤工助学岗学生进行管理和考核,填写《考勤表》并在次月初的两个工作日内由专人负责统一上报到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办公室,以便核发报酬。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11日